内江市“高新杯”创客大赛
来源:   作者:作者:网站管理员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7-07-06   字体:【

为全面推进市委、市政府关于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决策部署及《内江市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》(内委办[2015]14号)精神,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聚集各种创新资源,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。经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意,决定举办内江市“高新杯”创客大赛。

一、大赛主题

创新成就梦想,创业就在内江

二、大赛时间

2017年6月-9月

三、参赛条件

(一)参赛对象

全国青年大学生、企业、科技人员等各类拥有创业激情和梦想的创业团队以及早期创业企业。

(二)参赛条件

1.大赛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;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;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
2.如果企业已经工商登记注册的,需要满足注册时间不满5年(即2012年5月15日以后成立的企业)。

四、组织机构

(一)主办单位

内江市人民政府。

(二)承办单位

市委组织部(人才办)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、内江高新区管委会、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、市创新服务中心、内江日报社。

(三)协办单位

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、市人社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创新服务中心、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、内江职业技术学院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市中区人民政府、东兴区人民政府、资中县人民政府、隆昌县人民政府、威远县人民政府、内江经开区管委会。

(四)大赛组委会名单

主   任:陈建有      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副市长

成   员: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,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内江经开区管委会、内江高新区、市委组织部(人才办)、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、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商务局、内江师院、内江职院、川南幼专、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等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。
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,由王仕平兼任办公室主任,黄强、陈蒲丹任办公室副主任,陈蒲丹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。

、大赛流程

(一)报名

参赛人员于2017年7月15前填写报名表(见附表),通过各县(区)科技局(经科局)、内江高新区、内江师院内江职院、川南幼专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。

外市参赛人员请按要求填报好大赛报名表于2017年7月20日前发至1178644765qq.com邮箱,报名咨询电话5091800、       经大赛组委会审查筛选后可直接进入复赛。

(二)初赛

通过初审的选手于2017年7月参加初赛,安排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。

(三)复赛

进入复赛的选手于2017年8月参加复赛。参赛团队进行项目介绍和讲解(时间限制为6分钟)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,对每个参赛项目打分并点评。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30支参赛队伍进入决赛。

(四)创业训练营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于20178月对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重点培训。

(五)决赛

进入决赛的选手于2017年8月中旬前参加决赛。参赛团队进行项目介绍和讲解(时间限制为8分钟)。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,评委对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评分,最终评选出内江市“高新杯”创客大赛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萌芽期培育项目。

(六)颁奖

对获得内江市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萌芽期培育项目进行颁奖

六、奖项设置及后续服务

1.内江市“高新杯”创客大赛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分别给予资金奖励,萌芽期培育项目分别给予资金支持。

  2.对此次大赛获奖项目,优先推荐入驻内江高新区、内江农业科技园区。并对入驻孵化器的项目且符合《内江市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政策的项目,给予50-100万元资金支持入驻内江市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转化或孵化的项目,经论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,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。

  3.优先推荐给投资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。

  4.利用各级创业专家指导团委其提供开业指导、后续跟踪等服务。

 

附表:内江市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85F3Pw

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  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7年6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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